4月25日,2017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召开,包括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教育部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住建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工商总局、央行、证监会、银监会、保监会在内的14个部门联合出击,对非法集资进行综合化治理。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杨玉柱当日透露,将推动《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尽快出台,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法律制度保障。(新华网北京4月26日) 非法集资毒瘤由来已久,经济形势严峻时期,非法集资更加猖狂。现下,民间借贷、网络借贷、下乡骗资成为非法集资新手段,不加以遏制,市场规则无法可循,造成的经济损失、社会影响不可估量。 14个部门联合行动,是打击非法集资一次高规格的统筹部署。场面很壮观,提议很鲜明,出台《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已成定局。然而,现实不缺制度,随便到什么单位,满墙的规章制度和信念口号。但就是这种情况下,很多工作依然成绩平平,迟迟无法追根溯源,或者连根拔除毒瘤,原因在于雷声大、雨点小,执行不力。 解决非法集资,固然需要法理依据支撑,也需要研究应对政策。纵观往昔经验,“九龙治水”模式的管理,常常管不好、治不了。彻底根除非法集资乱象,除了出台法理依据支撑,荡涤浮躁的社会风气,纠正偏执的赌徒心理,理顺繁杂的监管乱象,也是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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